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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半女性选择忍受家庭暴力

来源:简阳律师 网址:http://www.lsjyvip.com/ 时间:2016-09-30 18: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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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家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的社会现象,今年天津市妇联系统前三个季度的接待总量为5694件,婚姻家庭类问题3468件,占接待总量的60.91%;其中家庭暴力602件,占婚姻家庭类总量的17.36%。受害者的年龄层次多集中在25岁至50岁之间,家庭暴力正在向低龄化发展。另外,由于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44.3%的女性遭遇家暴时选择默默忍受,导致家庭暴力愈演愈烈。

    消除家庭暴力日当天,记者走访了津城10多个小区,受访的市民大都反映,面对家庭暴力,还是自我消化为佳,“谁愿意把家丑扬到外面去?”。在北辰区某小区,记者了解到,中年女子素珍(化名)就是“家丑不可外扬”的典型。其所住小区居委会主任称,素珍常被丈夫打得伤痕累累。可面对记者,她却不肯接受采访,还说:“家丑不可外扬,我没有被打,你们不许乱说!”

    据居委会主任介绍,素珍长期受丈夫打骂,居委会多次出面调解都没有用。“我们也是接到邻居举报才知道的。我当初去找素珍时,她不承认自己被丈夫打。后来有一天,我经过她们家楼下,隐隐约约听见女人的哭喊声,敲开门看见素珍趴在地上,其夫满嘴酒气,这样的事情发生了很多次。”

    记者从天津市110指挥中心了解到,公安机关在接到家庭暴力报警后,会迅速出警,及时制止、调解,防止矛盾激化,并做好第一现场笔录和调查取证;对有暴力倾向的家庭成员,会进行及时疏导,予以劝阻;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人,根据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者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如果伤情严重,受害方可以到公安机关指定的 卫生部门进行伤情鉴定,受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人。

    据河北区王串场街五号路派出所一位民警介绍,该派出所辖区内,因为家庭暴力而报警的现象非常少。他分管的片儿内,去年因为家庭暴力而报警的只有3起,但根据他所掌握的情况来看,片儿内发生的家庭纠纷事件远远不止这些,家庭暴力的施暴手段开始呈多样性特点,残忍程度不断升级,即便如此,一些受害方仍不愿意报警。

    2004年9月,42岁的中年女子晓华(化名)因被丈夫张某怀疑与人通奸,遭到性虐待,屡次遭受毒打后,她实在无法忍受,逃出家门,每日住在河北区某医院的长廊里。

    晓华是从山西来津当保姆谋生的,后来在河北区仓联庄开了一间养老院。2003年9月,晓华经人介绍认识了张某并很快结婚。蜜月里,张某对晓华还算体贴,可婚后两个月,张某猜忌的本性就逐渐显露出来。第一次,张某怀疑晓华与20多岁的小伙子刘某发生关系,抓住晓华的头狠命往墙上撞,并不停蹬踏其腹部,导致晓华的左眼青肿,视力模糊;第二次,张某无故打人,晓华上前阻止,又被他打得头破血流,两肋疼痛。晓华提出 离婚,但被张某的妹妹和邻居劝下了。此后,张某更加猖狂,“破鞋”“窑姐”常挂在嘴边,并时常检查晓华的内裤,只要他觉得有异样就说晓华和别人发生关系,不分青红皂白就是一顿毒打。2004年9月初,张某再次诬陷晓华和别人有染,用手猛抠晓华的下体,致使其下体流血不止,还扬言要拿刀剁了晓华,晓华不得已从家里逃了出来。

    当年,记者得知晓华的遭遇后,为她找到了律师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晓华终于勇敢地向法院起诉离婚,在晓华的坚持和不懈努力下,对方终于同意离婚。2005年年底,晓华在妇联的介绍下走进婚姻的殿堂,如今夫妻两人共同创业,过着幸福的生活。

    说起当年的那段经历,晓华感慨万千,她说:“在表面看似和谐的家庭中,不知道有多少像我当初一样的妇女忍受着家庭暴力,可她们碍于面子和孩子,不敢去反抗,有苦只能往肚子里咽。我想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她们,勇敢地反抗,才能获得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