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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劳动合同时的纠纷处理

来源:简阳律师 网址:http://www.lsjyvip.com/ 时间:2014-10-13 1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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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陷阱与合同风险无时不在,成为我们订立、履行合同、谋求合同利益的挥之不去的组成部分。作为合同的当事人,如何做好订立合同的前期准备工作,了解对方的履约能力及经济状况,防止有人设置陷阱而失足误入其中;如何在合同中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实现预期的合同利益,如何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完善、不准确、不明确而导致合同纠纷等等,在现实生活中应得到非同一般的重视。

  合同订立中之所以有陷阱分析其产生原因可归纳以下几点:

  第一,麻痹大意未能洞察对方真实用意。第二,疏于调查了解,轻信对方言语吹嘘、炫耀。第三、防范意识浅薄,无意中泄露商机。

  订立合同中的陷阱防范:首先,谨慎、心细,了解对方真实用意。其次,腿勤、眼勤,百闻不如一 见。第三,增强商业秘密防范意识,加强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

  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符合:合法原则,意思表示真实原则,平等协商原则,等价有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㈠对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的审查

  ㈡对签约人员的资格审查

  ㈢对合同当事人履约能力的审查

  面对合同陷阱,单纯的逃避是不妥当的,也是不足取的,只有运用法律知识,独具慧眼,才能时刻识破那些精心策划和周密实施的坑穴,维护企业的名誉,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在现实生活中,合同关系纷繁复杂,合同纠纷也难免形形色色,因而,当事人在交易中订立有效的合同各自信守承诺,对提高当事人的责任感,保证交易的稳定,实现当事人的预期利益,进而实现市场经济的稳定和繁荣无疑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然而不可回避的是,有合同必有合同陷阱与合同风险。无论是身处商海,还是我们日常的工作、学习、生活,合同陷阱与合同风险无时不在,成为我们订立、履行合同、谋求合同利益的挥之不去的组成部分。

  一、合同陷阱和合同订立过程中的陷阱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下对合同陷阱的解释,也就是指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的确定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漏洞或缺陷,使另一方当事人陷入其中,可能遭受合同利益损害或损失的情形。也就是说,合同陷阱就在合同的全过程中,只要有合同就会有陷阱。合同陷阱作为一种“伪装的坑穴”,时时“陪伴”着合同。同时,合同陷阱之所以会产生、被使用以及不断蔓延,就在于有一种称之为合同“陷阱利益”的东西存在,用诈骗经济学原理概括为: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利益,这是它的价值根源。

  合同中有陷阱,是因为陷阱利益的驱使。那么,对陷阱利益的追逐,应该说符合中外的逐利原则——“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中的利益定律。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内容协商一致的,合同成立。当事人对合同的标的、数量已经协商一致,但对合同的其他内容没有协商的,不影响合同成立。合同的订立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即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合同才视为成立。这种相互交换意思表示的过程,法律上称之为要约和承诺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