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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地处广深经济走廊的中间地带,凭借有利的地理位置和优越的投资环境,成为许多外地人置业的首选地。目前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体系尚不完善,法律体系不健全,使我市在特殊环境下产生了大量的涉房地产纠纷案件。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管辖了17个镇街,占东莞市镇街总数的50%以上,受理的案件情况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市现阶段房地产案件的概况。

  昨日,“走进法庭了解法官”活动来到市第一人民法院,了解社会较为关注的房产买卖纠纷。市第一人民法院同时发布2009年以来涉房地产纠纷案件情况分析报告。

  2009年,其管辖内的17个镇街(包括四个街道)房地产纠纷案件高达1254宗,其中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1075宗,案件数量呈井喷式增长;2010年案件减少为517宗,其中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501宗;2011年第一季度受理房地产纠纷案件199宗,其中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195宗,预计与上一年持平。

  法院慎审业主集体诉讼案

  分析报告称,目前,东莞许多开发商受融资和商品房销售冲击,面临资金困境,从而引发开发商拖欠各种费用,导致逾期交楼和办证。有的开发商则因为销售中出现问题,与业主发生矛盾,在这类纠纷案件中,业主维权多为系列案,具有集体诉讼的特点。 2009年8月,东莞南城一花园小区,有248户业主的房产面积严重缩水,每户套内面积少了3.41平方米,一年后业主们陆续进行维权。

  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黄薇告诉记者,一开始只有几户业主试着找律师跟开发商打官司,在知道法院的判决结果后,更多业主加入了维权队伍,“开庭时,业主到庭旁听人数最多一次达到100多人。”后来,有些业主因为急于拿到房产证则作出让步,有些则继续打官司,这起原告数量众多的纠纷以调解和庭审判决两种方式结案。黄薇说,一旦涉及业主集体诉讼,直接的结果就是开发商最终拿不出这么多赔偿款。如果按照庭审后判决的程度走,有时“审一个案件死一个企业”,但若处理不当,也极易引发业主群体性事件。

房产纠纷以三大类为主

  目前,东莞房地产纠纷案件以开发商逾期交房、办房产证,开发商不兑现“赠送面积”引发的纠纷为主。

  据市第一人民法院统计,2009年,其管辖内的17个镇街(包括四个街道)房地产纠纷案件高达1254宗,其中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1075宗,案件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2010年案件减少为517宗,其中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501宗;2011年第一季度受理房地产纠纷案件199宗,其中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195宗,与上一年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