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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提问:请问律师,现在有一套央产房,但因房子地址和单位办公地在一块儿,单位不给开证明,所以办不了过户手续,但该院中也有一些人就签了买卖协议,卖主把房产证给了买主,就算成交。请问这种房子能买吗?买了以后会有什么问题?谢谢!   李金平律师回复:这样的房产转让是受限制的。收益也不全归出让人,不有补偿土地出让金等,且必须办理过户手续。